本报讯(记者韦英平)今年6月1日,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8周年的日子,四川省版权保护协会反盗版联盟宣告成立。在此之前,上海和重庆两个直辖市的反盗版联盟已经先后问世。在四川省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届成员大会上,长虹电子集团、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等全国知名公司的出现,表明版权保护正在向商标、产品标识等广义的知识产权领域扩展。
70年代末以来,盗版活动伴随着出版业的蓬勃发展而泛滥成灾,严重侵蚀着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和本来就淡薄的知识产权观念。1997年,国家版权局在全国版权局长会议上提出《关于建立“全国反盗版联盟”的初步方案》,力促建立快速反盗版机制,会后全国大部分省市开始了反盗版联盟的筹建工作。国内第一家反盗版联盟1998年9月在上海挂牌,今年5月12日和6月1日重庆市和四川省的反盗版联盟也先后诞生,广东等省的也将陆续成立。
反盗版联盟的成员一般由三大板块组成:文化产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如出版社、报刊社、计算机软件企业、影视公司、广告公司;各种协会:包括出版协会、作家协会、科技协会、音乐家协会等;相关政府机关,除新闻出版局外还有公安、工商、法院、广播电视局、文化局的基层单位。目前上海、重庆、四川的会员单位分别是56个、46个和40个,与众不同的重庆已经吸收了律师、作家、雕刻家等10位知名人士;四川吸引了长虹、五粮液等著名企业,外资的欧特克公司同时加入重庆联盟和四川联盟。
因为盗版活动愈演愈烈,并且已经发展为技术先进、隐蔽、有组织、跨地区的集团活动,原有的版权保护体系早已显得力不从心,而全国范围的反盗版联盟有助于把分散的力量整合起来。最早成立的上海反盗版联盟,近一年来已经出动1000余人次,立案并处理了140多件,有关会员获赔12万多元,包括为光明日报出版社追索的1万余元。